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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车上撒酒疯被拘役5个月

2020-10-27 21:39:32时政 · 要闻来源: 潇湘晨报作者:周凌如
2019年7月14日下午,在K1803次旅客列车上,一名邵阳男子酒后闹了起来,不仅辱骂乘客,还咬伤了乘警的小腿。男子姓伍,两个小时后他被带下火车,移交给派出所。日前,伍某因犯妨害公务罪,被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。2019年7月14日15时许,K1803次旅客列车运行至长沙至

2019年7月14日下午,在K1803次旅客列车上,一名邵阳男子酒后闹了起来,不仅辱骂乘客,还咬伤了乘警的小腿。

男子姓伍,两个小时后他被带下火车,移交给派出所。日前,伍某因犯妨害公务罪,被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。

2019年7月14日15时许,K1803次旅客列车运行至长沙至湘潭区间时,饮酒后的伍某在11号车厢称他的手机、零钱被盗,乘警覃某等人接警后赶至现场,在伍某携带的塑料袋内找到相关财物。

因伍某失控吵闹,乘警将他带至餐车。但伍某不听劝阻,辱骂威胁乘警及乘客,甚至抱住覃某的右小腿将其咬伤。随后伍某被控制,于17时40分许移交至长沙铁路公安处邵东车站派出所。

当日20时24分许,伍某醒后吵闹,又将辅警罗某手持的执法记录仪打落在地后被控制。同年7月17日,乘警覃某的伤情评定为轻微伤。同年7月21日,伍某委托家属向覃某赔偿医疗费、鉴定费等共计人民币3000元,并取得其谅解。

法院审理认为,伍某饮酒后在旅客列车上闹事,当乘警依法处置时,辱骂威胁乘警和乘客,又攻击咬伤乘警,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,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,应从重处罚。但伍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且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。伍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,可酌情从轻处罚。

来源:潇湘晨报

作者:周凌如

编辑:彭笑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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